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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12-3
十一月初六
星期三
世界残疾人日
超级用户:
熊掌
(2007-3-8 0:52) 为了在初期能给广大朋友提供优良帖子,本论坛管理员从各网站转载了大量帖子,所有权属原创作者,如有任何问题请直接在站务中心发帖说明,管理中心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,或者加管理中心专用QQ群:4716594,给您带来不便,非常抱歉 (2007-3-8 0:05) 尊敬的朋友你好,首先欢迎你来到营销论坛,现在论坛处于试运行期间,有许多不完善地方请各朋友见量。 (2007-3-2 18:49) 本论坛现在诚俜各版面管理员数名,要求在版面发帖不少于20篇,每天在线1-2小时以上。试用期1个月。详情请查看站务专区置顶帖子“营销论坛版主申请及管理制度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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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销天涯论坛
->法院首页
【诉讼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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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状纸清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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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监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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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区法院管理办法:
一、所有注册用户都享有在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,可对违反以下条例者提起诉讼:
(一)违反论坛注册服务条款规定内容的;
(二)进行恶意灌水,或捏造散布谣言的;
(三)采用非法手段在社区谋取利益的;
(四)其它扰乱论坛和社区正常秩序的行为。
二、原告提起的诉讼由法官和陪审团成员共同审理,陪审团由各版版主组成。
三、原告提起诉讼应确保实事求是,并提供被告犯罪的详细证据/说明;被告可以进行申诉,法院会结合原被告陈词进行审理。
四、如有造谣、诬告的行为,将视情节对原告处以一定的罚款。
五、入狱囚犯可以由其他人进行保释,保释出狱人员如再次被判有罪,将加重处罚。
社区治安良好,还没有一起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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